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道德价值 - 求是网

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道德价值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刘昂 2025-07-11 10:47:35

  村规民约是深植于我国乡土社会的独特文化事象,承载着农耕文明的伦理记忆,凝结着地方性道德知识与民间智慧的深厚底蕴。作为村民共同参与制定的非正式制度,村规民约既是传统礼治精神的现代转化,又是乡村德治的具象载体,折射出中华伦理共同体绵延千年的价值基因。在乡村治理实践中,村规民约将道德理想转化为行为准则,以乡土逻辑化解矛盾纠纷,成为维系乡村秩序、培育集体认同的精神纽带。它既是村民道德自律的契约凭证,更是中国基层社会德法共治的生动诠释,彰显着中华文明对伦理秩序建构的独特智慧。

  赋能村民自治,孕育道德自觉

  村规民约作为村民自治的核心规范文本,既能够有效推动村民自治实践,完善乡村治理秩序,又有利于激活村民的道德主体性,实现从“他律”到“自律”的伦理跃升。村规民约的形成过程与实践运用,在本质上就是村民在相互沟通中完成道德主体建构、在规则实践中培育道德自觉的过程,蕴含着深刻的实践理性逻辑。

  村民自治的伦理根基,在于确证个体作为道德主体的自主性。只有当村民行为是出于个体的自由意志,而非受制于外部压力或内在欲望驱动时,才具备真正的道德价值。这种自主性的确认,是推动村民自治有效实施的关键。村规民约作为村民意志的集中表达,是广大村民在平等参与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充分协商、凝聚共识后形成的自治规范。在此过程中,村民需要超越私人偏好局限,以“公共善”为价值导向展开道德推理,实现从被动服从者到主动立法者的身份转变。

  村规民约的实施过程,是培育村民道德自觉的实践环节。村庄依据村规民约,综合运用舆论监督、道德评议等治理方法,形成积极引导与软性调节的双重机制,促使村民逐步将外部规范转化为内在的道德约束。同时,通过开展“文明家庭”等荣誉评选活动,以精神激励唤醒村民内在道德动力,使其深化对村规民约道德价值的认同。更为关键的是,实施村规民约的过程,能够持续强化村庄伦理共同体意识,引导村民在参与自治实践中深刻领悟个人福祉与村庄利益的内在关联。通过多样的道德实践与价值互动,村规民约不再是生硬的制度条文,而是转化为村民共同遵循的伦理准则。

  在村规民约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中,村民道德自觉与自治实践形成双向互动的良性循环。村规民约不再局限于治理工具,而是演变为凝聚伦理共识的媒介,不断激活村民道德主体意识,构建起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效能的自治规范体系,为乡村治理现代化注入独特而持久的内生动力。

  辅助法治建设,深化道德认同

  村规民约既非国家法律的机械翻版,亦非传统宗法族规的简单延续,它以灵活适配的治理智慧,成为衔接正式制度与乡土社会的关键纽带。

  一方面,村规民约将抽象的法律原则转化为贴合乡村生活的具体规范,以通俗化表达与在地化实践推动法律在乡土社会的渗透与落地。与国家法律以社会整体为基准构建宏观架构有所不同,村规民约基于社会生活的具体情境与特殊需求,将能够普遍适用的法律条文、抽象的法律原则具象化为村民的日常行为准则。此外,国家法律的落地依赖专业司法与执法力量,但乡村地区该类资源配置相对薄弱。村规民约通过村庄内部的约束方式,对村民的行为进行及时规范,形成一种柔性的社会控制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法律实施的局限性。

  另一方面,村规民约通过提升村民道德水平,逐步增强对法律规范的道德认同,培育规则意识,促使村民不再将法律视为外在于生活的强制约束,而是能够深刻理解法律规范的正当性,为乡村法治建设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和文化土壤。村规民约由此成为培育法律信仰的土壤,让刚性法律在乡土社会获得柔性的道德认同支撑,实现治理效能的深层提升。

  可见,村规民约在法律普遍性与乡村特殊性间搭建桥梁,以柔性规范将抽象法律原则转化为符合乡土社会的具体要求,增强村民对法律规范的道德认同,提升乡村法治建设的现实成效。村规民约的在地化实践,既保证了国家法律的规范效力,又释放了乡土社会自我调节效能,为构建兼具秩序与活力的乡村治理格局筑牢坚实根基。

  弘扬德治传统,传承道德文化

  村规民约承载着德治传统的文化基因与道德文化的传承密码,是推动乡村道德建设的重要力量。伴随乡村社会的转型,村规民约通过对传统德治理念进行创造性转化、对道德文化符号予以创新性激活,构建起彰显历史底蕴与时代特征的乡村德治体系。

  长期以来,村规民约始终是德治理念在乡村的具体实践,以润物无声的方式,将道德价值熔铸于日常实践,持续塑造着村民的道德品格与行为范式。在传统乡土社会,村规民约以“礼治”为根基,秉持“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伦理原则,倡导邻里互助、孝老爱亲、勤俭持家、重教尚学的道德要求,实现成风化俗、浸润人心的治理效能。当前,村规民约在传承中创新,既延续传统德治文化的精髓,又吸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立足乡村发展实际的基础上,以贴近乡土生活的表达,构建起丰富的道德规范体系,推动形成具有现实生命力的道德实践。

  在传承道德文化上,村规民约表现出独特的教育功能,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朗朗上口的乡谚民谣,将抽象的道德理念转化为村民易于理解和接受的行为指南。无论是倡导孝老爱亲的家庭伦理,还是弘扬互帮互助的邻里美德,村规民约都能以乡土语言,将道德文化传递到村民心中。与此同时,村规民约通过树立道德标杆、确立价值导向,形成无形却有力的文化引力。一方面,以表彰宣传道德模范等为正向引领,将抽象的美德转化为可感知、可效仿的鲜活样本;另一方面,以规诫失德举止为反向约束,划定道德边界与行为底线。村规民约作为德治的关键载体,是传统道德文化在当代乡村的鲜活延续,更是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在传承与创新的交融中,村规民约将千年德治智慧与现代文明理念相融合,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注入道德动能。

  (作者:刘昂,系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乡村文化振兴研究中心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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